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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出台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
2024-12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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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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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
为有效激发潜在需求,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,日前,太原市出台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若干措施》,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取消各项住房限制性措施,继续执行太原市解除住房限购、限售、限贷、限价等限制性措施的有关规定,在该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,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;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,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。优化住房信贷支持政策,在该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及第二套商品住房,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%。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。在太原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,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,适时扩大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至父母或子女。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,对高层次人才、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、现役军人家庭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30%。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贷标准,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,不再记入公积金贷款次数。大力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,换购住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,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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