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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减负政策推出

受疫情影响工资收入减少的职工,在本年度按照规定办理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,提取金额不足以支付房租的,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二次提取,职工本人及配偶年度提取总额度有所提高。这一阶段性支持政策有效缓解了职工的住房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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